为促进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菏泽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面向郓城县社会各界公开选聘50名第三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
4、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监督职责
1、监督本县辖区内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等活动;参加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执法活动。
3、反映社会各界、民营企业、身边群众对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4、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
5、办理县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任期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解聘。
四、选聘方式
1、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申请,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县人大、县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在征得本单位人员同意后可向县司法局推荐。
五、选聘程序
1、报名
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登录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在“通知通告”栏目下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cxsfjzfjd@hz.shandong.cn
2、审查
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被推荐人)的任职资格、日常表现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
拟聘人选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4、聘任
县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5、公布
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378588
电子邮箱:ycxsfjzfjd@hz.shandong.cn
地址:郓州大道郓州大厦305室,郓城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附件: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